修改《公司法》以促进民间投资
3月7日下午消息,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今天公布2012年两会议案,建议修改《公司法》,以适应企业产权制度发展需要,促进民间投资。
王文京表示,我国《公司法》的颁布和历次修改都极大促进了公司企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情况不断出现,因此《公司法》应该与时俱进,对其中一些不适应投资体制发展、股权激励制度建立等方面做出修改。
王文京指出,近年来各类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快速发展,但企业在吸引投资上遇到了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公司法》修改条款。
他以股权问题作出举例。王文京介绍,现行《公司法》强调按照实际出资额享有股权,但是现在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各种投资时需要给经营团队一些不需要出资的股权,《公司法》对这些情况还不支持。
“在企业引入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之后,也出现了优先股问题。”王文京表示,“财务与非财务投资人在优先股问题上要有差别,但是《公司法》条款对现有公司区分还不明确。”
对此,王文京建议,《公司法》应该进行一些修改,比如可以明确规定可不按出资额享有股权,并明确承认并规定优先股制度。
同时,王文京还建议,把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并把企业股票激励方案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等。
据悉,王文京还提交了另外四份建议案,其中包括建议减低企业社保基金缴费比例,加大财政投入比重;降低在华工作的海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率;加快各类政策文件实施速度;加大力度打击售卖假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