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本人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南昌市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七个严禁”》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职业观念。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同事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好老师。现将本人在“严禁老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究”工作小结如下:
一、通过学校领导组织的各项学习,我认识到教师有偿家教或变相有偿家教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社会“热点”。少数教师“钱”字当头不顾自己的身份、信誉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或暗示学生到自己家进行有偿补课和作业辅导,有的教师有偿带生越带越多,而且不断变换方式搞变相带生,社会反响相当强烈,既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问题留下了严重隐患。认识了制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二、我同其他老师一样,与校长签订了"禁止有偿家教,争做满意教师"的承诺书,在承诺书郑重承诺:不举办有偿家教;不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三、从师德师风入手,强化自我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不在工作日期间、双休日搞有偿家教,也没有在寒暑假期间开展过有偿家教活动。
教师承诺自查小结(2):
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教师要从小事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于学”。为此,本人就本期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现象的出现肯定是不可饶恕的。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教师尽管有许多的无赖,但为了自身形象和整个教育的形象,我们应该正视眼前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如评价方式),坚持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去育人,以淡薄名利的正常心境来实现自己的教育价值。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社会多以成绩论英雄,成绩好就是好学生,成绩差就是差生,被划为差生的学生多会自暴自弃。公布学生成绩和名次虽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刺激,刺激得不好,学生可能就此自暴自弃,乃至走向犯罪道路。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和名次就是不该违规公布。
按成绩排座位,很容易让学生产生误区,认为成绩好就是一切,这对他今后的成长非常不利。成绩只能代表你这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并不能代表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不能以成绩高低作为评判学生的惟一标准。恰恰相反,成绩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总结这二十几年的教学经验,我发现,学习成绩最冒尖的那些学生,毕业后并不一定是最成功的,往往那些成绩中等甚至当初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取得的成就要更大一些。
(四)、不浓妆异服上课。
我们不应否认,在今天这个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职业规范日趋严密的时代,一个人如何穿着,其实并不完全是私生活范畴的事情,也有其社会性、公共性的一面;换言之,人们的衣着,既要为个人而穿,也要为他人、为社会而穿——使其成为展示社会形象、沟通人际,乃至实现发挥其独特社会功能的一种文化载体,比如警察为执法而着装,商家为顾客而着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