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中国
  • 企业动态
  • 网络营销
  • 展会信息
  • 人物专访
  • 财经日历
  • 科技前沿
  • 健康知识
  • 第三方权钱交易成为腐败新形式

      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相比于往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报告既反映了中央公共财政预算不够细化、个别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等老大难问题,也揭示出政府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政府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等新问题。   政府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据审计办公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审计工作一直以推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为目标,更多地关注纳税人的钱花得正确不正确、值得不值得、效果好不好。   根据这一原则,今年审计报告首次提出“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问题,明确指出,当前中国政府预算还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如: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如此巨额收支就未纳入预算管理。   此外,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还少报了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 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不到一半。   政府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合理性、廉洁性关注度很高,希望完善管理、加强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应用。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全部都由财政部一家负责,审批监管不够严格,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并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三公经费”概念不清   据审计署办公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审计报告更加注重反映财政管理绩效情况,用较大篇幅反映了财政管理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政策目标未实现等 “软问题”。上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公经费”概念不清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去年以来,中央部门纷纷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是审计报告揭示,由于“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尚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   审计发现,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   中央提出,要注重把推动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近年来,各级财政的民生投入逐年加大,安排了一大批民生工程项目。   今年审计报告高度关注惠民政策目标的实现,并揭示出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工程进度滞后、目标未如期实现这一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   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去年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发现,至去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征收使用情况审计发现,4个市县供应“三类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标准。   审计还揭示了问题背后的原因。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发现,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资金整合、绩效考评、报账制等,从而影响到政策目标实现。   第三方权钱交易成为腐败犯罪新形式   今年审计报告更加注重分析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以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如:通过深入分析112起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揭示出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正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   审计发现,近年来一些公司或个人利用掌握的资源或“人脉”,通过中介方介入本来可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财税优惠、信贷发放、招投标及资源配置等活动,协助取得项目或资金,并未提供实质中介服务却收取“顾问费”“咨询费”等。   这次审计报告共披露此类案件14起,涉及非法获利5.76亿元。如:招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原执行董事李黎明在负责发行债券和保荐上市业务期间,假借需第三方财务顾问或利用“关系资源”承揽项目之名虚构中介业务,通过其控制公司骗取中介费近3000万元,还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涉嫌内幕交易。(半月谈网/记者 张晓松 崔清新)   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月27日,国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说,针对当前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健全财税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谢旭人指出,要完善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基本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补充和调用。   他说,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继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为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审查做好准备。   此外,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推进财税法制建设 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谢旭人指出,要继续推进财税法制建设,积极配合做好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立法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同时要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调整优化相关科目,更加准确地反映预算资金用途。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此外,他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首批实施和试点工作。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制定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序推进医院、高校等非营利组织注册会计师审计试点。充实基层财政职能,强化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扩围 逐步公开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   谢旭人表示,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2012年原则上所有中央部门和省、市、县都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他指出,要将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逐步扩大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试点。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逐步实行公开,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对于化解地方债务问题,谢旭人表示,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   他提出,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同时,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此外,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推进预决算公开 公开“三公”要细化   谢旭人表示,要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公开全部预算收支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此外,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积极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公开工作。   财政资金全程监督 年底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谢旭人提出,要积极推进综合监督,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增强财政监督合力。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形成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   做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抓好调整经济结构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专户。强化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加强对部门银行账户的监控。   此外,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2012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责任制,加快构建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半月谈网/记者 韩洁 崔清新)   万亿财政资金如何监管?   6月26日,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至今将近20年。   此次修正草案向外界传递哪些重要信号?中国将如何加强对10万多亿元公共财政的监管?   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意在进一步加强监管   近20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1年公共财政收入已超过10万亿元。如何看好国家“钱袋子”,成为此次预算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首次明确:“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全部收支将纳入人大监管视野,有助于在预算中全面反映政府全部财政资金运行情况。”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对记者说。   鉴于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小金库”和“乱收费”资金,一些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也存在随意性,为此外界希望此次修订预算法能在强化预算监管上有所突破。   记者注意到,相对于现行预算法,草案新增条款强调:“预算分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   高培勇认为,从过去只强调“公共预算”一本预算,到如今强调“四本预算”,草案强调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这四本预算代表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是百姓的“血汗钱”,理应纳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范畴。   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意在保障公众知情权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现行预算法未对预算公开作出规定。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旨在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中国不断增加预算透明度,各级政府部门的预决算都在逐步公开。2010年中国首次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今年以来,98个中央部门几乎都公开了部门预算。   此外,继2011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近日表示,今年中央本级和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也将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后公开。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预算公开的突破口,应该做好并逐步细化说明,让专业人士看得懂,这样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就会得到遏制,实现真正的社会监督。   重申“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债”,意在加强防范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否会放开成为此次修改预算法的关注焦点之一。   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记者了解到,2011年12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审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上,曾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然而,26日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恢复现行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放政府债券的规定,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解释说,近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修正案草案公布的内容看,关闭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闸门’,表明了决策层对这一问题的谨慎态度。”刘剑文说。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意在增加地方财政自主权   2012年预算安排的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4.5万亿元,如何规范使用这笔资金,也是此次预算法修改的一个关注点。   修正案草案强调,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主要目标。   “这意味着转移支付中,不指定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将提高,有助于增强地方财力支配的自主权,进一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   财政部数据表明,今年预算安排的4.5万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超过2.2万亿元,增长23.1%;专项转移支付 1.7万亿元,增长5.2%,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超过了专项转移支付。   修正案草案明确,一般性转移支付不指定专项用途,而专项转移支付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专项用于办理特定事物。
    第三方权钱交易成为腐败新形式〗发布于〔

    行业中国

    分页: 1 2
    本文:第三方权钱交易成为腐败新形式
    地址:http://www.wanyebao.com/hangye/14962.html
    Sitemap: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