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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应全面禁止

    一盒高档烟,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抽一条,就抽掉了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花的是公款,可以说抽的不是烟,而是纳税人的“血汗”。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建议应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

    马文芳代表认为:公款消费烟草耗费国帑(音tang,国帑意为“国家的公款”) 、败坏政风最为人民群众所诟病。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鉴于目前烟草腐败严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去约束公务员公款烟草消费,因此有必要单独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

    这一规定的内容中应包含: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军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在党、政、军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摆放烟草制品,禁止相互赠送烟草制品,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任何单位、个人及烟草企业的烟草制品馈赠。加强监管,完善问责制,鼓励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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